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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一步推进农民健康工程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0-02-22  来源:农工党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我市农民健康工程基本情况

1、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2008年,我市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不低于8元的标准筹集,当年筹集专项基金1867.21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18.72万元,市财政补助11.3万元,区财政补助1751.72万元,自筹资金85.47万元。当年专项基金支出1889.02万元,用于3大类8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地提高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据统计,农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入户率、卫生应急技术培训率都达到90%以上,一类疫苗免费接种率达100%,网络信息设备覆盖率达100%60岁以上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慢性病人系统管理率达50%以上,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都得到了有效控制。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逐步提高。2008年,全市实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04.41万人,参合率99.96%。当年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7566.4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283万元,市级财政补助3442万元,辖市、县级财政补助9761.38万元,农民自筹8923.94万元,其他收入4156.13万元。当年基金支出28892.82万元。据统计,2006-2008年,全市农民共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得到补偿6.54亿元,其中住院报销5.68亿元,占补偿总金额的86%;门诊及体检补偿7867.63万元;人均住院补偿也由2006年的1638元增加到2008年的2128元,增加了490元,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08年共有119059人次享受了住院补偿,比2006年增加45990人次,增长63%

3、农村卫生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建设有效加强。一是乡镇卫生机构创建加快。2008年,全市41个乡镇卫生院筹集专项资金2825.12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8万元,地方财政补助905万元,单位自筹1912.12万元,3个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备资金来源37万元,均为自筹。二是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加强。2008年,共筹集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资金156.64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39.54万元,县级财政补助51.34万元,卫生院自筹65.76万元。计划培训农村卫生技术人员1287,实际培训1293人。

二、我市农民健康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不高。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但人均筹资水平仍然偏低,2008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135元,2009年人均筹资将达到198元,其中金坛市、溧阳市将达到180元,武进区、新北区将达到200元,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将达到250元。2010年人均筹资标准金坛市、溧阳市将不低于220元,武进区、新北区不低于260元,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不低于350元。但与苏州、无锡等地的水平有一定的差距,与城市居民的标准相差更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能力不强。2007年农民人均住院补偿1950元,补偿率只有31.58%2008年农民人均住院补偿2128元,补偿率也只有35.33%。农民住院医药费用仍以个人支付为主。要到2010年住院医药费用个人支付比例才将由原来70%以上降到55%以下。

――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机制不尽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制度起步时受基金总量限制,补偿方案主要是以保大病住院为主。近年来,大部分地区对门诊治疗补偿进行了探索,但门诊治疗补偿受益的人次数仅占一半多一点,门诊及体检补偿额仅占补偿总额的12%相当一部分农民仍享受不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的成果。

――农民健康工程相关资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医疗保险资金分块结算,要反映整个年度的收、支和结余情况,需收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寿公司等多个部门的资料,核算工作较为麻烦。由于部门之间缺少定期的沟通和核对,影响了镇级财政对当年新增人员配套资金的安排和落实。有的城区医保办结算的乡镇建立医保卡人数与区业务管理中心实际录入建立医保卡的人数不相符。一些区人寿公司对医疗保险基金没有设立单独的银行账户,而是与公司的资金合在一起核算,不能正确结算基金利息。学生险赔付情况的电子信息不够完整,不利于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和管理。部分基层卫生院对农民健康工程资金的核算没有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分服务项目核算,缺少有关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台账记录和资料。

此外,在我市农村地区的流动人口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三、对我市农民健康工程建设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农村医保补偿政策。

一是建立自然增长筹资机制,提高政府政策补贴。建立稳定有效自然增长的筹资机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要从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健全“政府出大头、农民自愿出小头”的筹资机制,逐年增加政府投入,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最后达到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制。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政府补贴标准;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得低于规定的统筹标准。对农村五保户、低收入户和因病致贫户等,相关部门要制定政策,部分或全部免除其个人所缴纳的统筹金。

二是合理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大部分农民受益程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农民对补偿方案的认可度。目前以保大病为主的实施方案,降低了长期不住院看病农民的积极性。因此要结合筹资标准不断提高、基金总量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补偿方案。不断提高因病致贫人群的住院补偿率。根据“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要求,不断提高住院补偿率,同时探索建立“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住院补偿机制,即对住院费用小的降低补偿标准,对住院费用中等的补偿标准不断提高,对住院额度大的降低补偿标准。提高农民受益面。坚持大病统筹、以住院补偿为主、适当兼顾门诊报销的原则,完善补偿方案,扩大受益面,逐步提高农民住院补偿比例,同时对血透、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的门诊费用给予特殊照顾。对未享受到医疗费补偿的可以开展健康体验,用多种方式逐步扩大参保农民的受益面。

三是积极探索提高医药费报销的比率,提高保障水平。当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大病报销额度一般仅占发生额的三分之一,难以化解农民因大病致贫的风险。因此,一是积极探索“多缴多受益、长保长受益”机制,对愿意多缴纳统筹基金的,提高患大病后治疗医药费报销比率;对长期坚持缴纳统筹基金的,提高若干年后患大病的医药费报销比率。二是完善救助机制。对农民难以承担患大病医药费的,给予医疗救助。三是探索再保险机制。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的基础上,引导农民购买商业性住院保险或特殊病种保险。

2、加强农村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农村卫生信息网络建设步伐,构建信息化平台,建立功能完善的全区卫生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即时补偿, 网络审核;逐步对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妇幼保健、儿童计划免疫、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实现卫生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农村卫生管理水平。
  3、加强组织领导与考核。成立由卫生、财政、人事、农业、民政、发展与改革、编制、宣传、教育、计生、审计、扶贫等部门参加的农民健康工程协调组织,统一负责协调农民健康工程的组织实施。政府督查农民健康工程的推进实施,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按照《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乡镇参评市级“农民健康工程先进乡镇”。

4、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安全。进一步规范农民健康工程项目管理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集中开发适合新形势新要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软件;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集中核算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并且不得用于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合管办每季度都要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让参合农民直接监督。每年审计部门还将对合管办的基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合理使用。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考核;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做到部门之间信息相互衔接,促进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5
、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是推进农民健康工程,方便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重要举措。一是完善机构设置规划。结合行政区域调整,每个镇至少有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3000-5000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让农村居民10-20分钟就能有地方就医。二是加快机构标准化建设,使全市所有的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建设达到省定标准,并通过建设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机构档次,让农村居民愿意去就医。三是开展人员培训和卫生支农工作,开展全科知识培训,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机构人员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人员待遇,稳定农村防保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创新内部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让农村居民放心去就医。

                  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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