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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省为单位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不宜操之过急
 
发布日期:2008-12-01  来源:农工党  浏览次数:  字号:〖

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其目的是要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理顺药品采购秩序、降低药价虚高。但是由于药品集中采购涉及多方利益,操作复杂,若以省为单位进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必须考虑:

一是苏南苏北地区经济发展存在差异,若以省为单位进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盘子增大。重新洗牌,地区商业利益平衡被打破,是否会导致各市药品价格异常波动,引起新的医患矛盾。

二是由地市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变为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后,由于区域扩大,外省市中标医药企业的药品能否及时配送,能否保证各市医疗机构的用药时间。

三是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省标药品还需要各市医保部门重新确定药品医保代码及编号,工作量大,能否保证患者及时用药。

四、在现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政策下,持续多年的药品集中采购降低了部分药品零售价格,但未能改变中间环节的利益分配格局,患者药品费用负担降低不明显。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并非解决药品虚高的根本措施,而是权宜之计。要真正使药价降下来,笔者认为:

一是要实行科学合理的药品定价。要统一和规范药品的定价标准,准确审定药品材料成本价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冲破地方保护主义和本位主义的思想束缚,科学合理地核定药品价格,切实减少虚高成分。要调整好患者、医院、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政府补偿机制。要加大政府对卫生的投入,政府确定的各种社会保障职责和任务,公立医院必须认真履行和坚决完成,同时,政府该投入的要投入,该补偿的要补足,该禁止的要禁死。

三是要规范药品流通、经销行为。最大限度的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同时,积极会同药监、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强监管,打破价格垄断。

四是要逐步实行医药分开。借鉴国外的经验,在政府补偿机制到位的情况下,走医药分开道路,只有切断医院与药商之间的直接利益联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才能得到根本治理。

以全省统一的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若一味照搬别人的模式,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就有可能会因为脱离我省的实际情况而显得混乱。所以,笔者建议我省在决定施行以省为单位药品挂网采购前,应针对各市实际情况,客观分析现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对我省的影响,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有的放矢出台适合我省药品网采的新政策。

(农工党常州市委  高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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