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1日起,所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也已经出台。这是国家对治理塑料袋白色污染的一个有力措施。
但是,通过商场零售场所这一流通环节来收费抵制塑料袋,只是一种堵的方式,向消费者传达了“少用”的信息,真的能少用多少个袋子,最终看消费者的习惯。在消费者没有养成良好的循环使用习惯下,商家为了便利消费者,仍然会提供充足的袋子,一两毛钱的费用并不能阻止消费者用塑料袋。
香港推广自带购物袋已经好几年了,但是不少人还是没有自带购物袋的习惯,因为很多时候去超市购物是突然想起来的事情,别无选择, 只好用超市提供的塑料袋。
建议通过专项税收将“限塑”及其他环保压力前移至生产领域,抬高生产成本、治污成本,让塑料袋尤其是不可降解的塑料袋遭遇产业结构的“排挤”,达到生产商不愿意做(因为成本高、利润低、市场萎缩),零售商不愿意进(因为卖不出去),消费者不愿意买(因为性价比低)的目的。如此不但标准统一,使出售塑料袋的零售商相对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减少机会以此牟利,更让抵制塑料袋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事情。同时,对塑料袋生产所征的额外税费如明确用于对白色污染的治理,以及完善回收体系等工作上,这也能让为塑料袋买单的消费者钱花得愿意。
(农工党常州市委 吴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