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行关于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过于原则、笼统,没有明确的定量比例,在政府采购中实际操作性不强,导致中小企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国家扶持发展中小企业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而完善制度和政策扶持应是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重要途径。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招标评审机制。在政府采购制定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时,除一般应考虑的技术质量、企业实力、售后服务承诺外,还可将企业是否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等作为中小企业独有的加分依据。
二是建议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强制法定比例不低于20%。这样,既有利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得更好,也有利于对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具体执行结果的量化考核。
三是对一定额度以下的采购项目给予中小企业价格优制定相关细则,对适宜拆分项目进行拆分,使中小企业有能力参与竞争,获得定单。
农工党常州市委 葛大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