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产权、股权为纽带,通过资产重组和存量调整,创建联合协作型的企业集团或合作联盟,迅速壮大龙头企业规模和资金实力。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分离非核心部件,实行劳务外包扩散加工,或形成“龙头+基地”模式,实现资源整合、产业配套、优势互补。
二是引导和推动我市龙头企业与国内外知名大企业联合发展,逐步细化产业分工,融入、参与其生产网络和营销服务体系,成为“小型巨人”或“配套明星”。
三是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向外发展,开拓国际、国内资源和市场空间,主要母公司或主要控股公司留在我市,形成结算中心、营销中心和研发中心等总部职能,同时支持市内有实力的传统骨干企业原地向重点培育产业转型,投资发展核心类或配套型项目企业。
四是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应用高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实现核心产品高端化,重点产品品牌化,一般产品配套化。
五是在培养外贸人才、进口先进设备、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开拓国际市场、建立预警机制等方面,加大重点培育产业外向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高附加值、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实现外贸转型升级和国际市场多元化。
农工党常州市委 葛大可